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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体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什么为基础

时间:2024-07-27 15:16:41

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一款解释一下,第二款通读即可,本文的扩展阅读法律文件为《农村土地承包法》。

首先是家庭为基础的承包,既然是家庭为基础(通常也叫包产到户),也就是说只要能代表家庭去承包就可,之后这个人是否健在在所不问,只要家庭里有人,承包年限还没到,双方就得继续履行承包合同。除非家庭成员全部去世或者说家庭不存在了才导致合同没有主体而终止履行。

另外一个是统分结合的双层模式,统,就是说这些土地不承包到家庭,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分,就是说土地承包给家庭,由家庭经营。好处在于可以简单理解为,适合家庭承包经营的家庭来承包,不适合的如大规模的经营活动由集体统一来搞。这样两个经营主体的积极性都能得到充分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