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相应代价为标准,可以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为典型的有偿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不必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赠与、借用等合同为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区分的意义在于:
1、二者责任轻重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债务人所负的注意义务程度较低;有偿合同中债务人的注意义务较高;
2、二者订立的主体不同,有偿合同的订立当事人原则上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纯获利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经法定代理人同意,也可以订立;
3、二者能否行使撤销权的情况不同,若债务人将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追回财产。若债务人将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需证明二者之间存在主观恶意,方能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