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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时间:2024-07-24 11:01:26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具体如下: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二、专家鉴定组成人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通常情况下,在双方当事人各自叙述完毕,补充说明后,专家组的成员会根据各自专业的情况,针对性的提出各自的问题。三、双方当事人退场在双方当事人完成上述程序后,会告知双方当事人退场,医学会会在约定的时间内,出具鉴定报告,并告知领取的时间。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在这个过程中,是各个鉴定专家“闭门磋商”的过程。双方当事人都不宜介入。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医学会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的工作人员,会记录鉴定会过程和专家的意见。